第139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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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而此刻,她的指尖正蜷在他掌心里。
  “魏相的手炉……”他嗓音低哑,“我让人再备一个。”
  魏倩却摇头,“不必。”
  她忽然反手握住他,指尖穿过他的指缝,十指相扣。
  “既然将军打翻了我的暖炉,就帮我暖着手吧。”
  雪落无声。
  韩信怔住,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涌向那交握的掌心。他低头看她,却见她眼底映着雪光,明亮得惊人。
  他们仿佛一对壁人,李左车看见韩信被这直白的美人计给迷得不知东南西北,简直陷入头脑风暴,啊啊啊,能不能正常点,在朝堂玩什么恋爱脑!
  人家明显干不过吕后了,过来拉垫背的,好不容易出了死局,怎么能就这样被人带
  沟里。李左车在心里疯狂bb,啊,缺爱的孩子好可怕。
  但此时的韩信是看不见他的眼神的,他的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,他追了魏倩多年,自从第一回被取笑后,他不敢再明着表白,唯一一次让媒婆去问,还被人告了谋反,差点丧命于此。
  梦中也无这般美梦。
  别说如今只是风雪菲菲,就是狂风骤雨,在他眼里也是天公作美。
  他任由魏倩牵着他进府,明明是他的府邸,魏倩像是来了自个地盘一样,她放开他的手,走入院中,有腊梅已开。
  厅内暖炉烧得正旺,炭火噼啪轻响,驱散了满身寒意。魏倩解开狐裘,阿芷接过退于一旁。露出一袭粉白深衣,腰间环佩轻摇,衬得人如新雪初霁,清冷又明澈。
  韩信站在她身后,目光落在她纤细的颈线上——那里有一枚小小的红痣,像是雪地里落了一瓣梅,灼眼得很。
  “君侯这府邸,倒比我想的雅致。”魏倩环顾四周,指尖轻抚过案几上的一枝腊梅。
  “不过是些寻常摆设,不及魏相府上万一。”
  魏倩若无其事地转身,望向窗外那株盛放的腊梅,笑道,“君侯这梅树倒是养得好,风雪里还能开得这样艳。”
  韩信将她的狐裘挂好,目光却仍落在她身上,“梅耐寒,越是冷,越是开得烈。”
  魏倩回头瞥他一眼,眼尾微挑,带着几分似笑非笑的意味。
  韩信轻咳一声,抬手示意侍从离去。
  侍从领命退下,厅内一时只剩他们二人。炭火噼啪轻响,衬得室内愈发静谧。
  魏倩走到案几旁,随手拿起一卷摊开的竹简,扫了一眼,挑眉道,“君侯的兵书还未编写成吗?”
  韩信走到她身侧,低头看去,纸上正是他昨夜批注的《六韬》。他的字迹凌厉如刀削,却在某一处微微停顿,墨迹稍晕——
  “我与子房共编的,早已完成,如今不过闲来无事,随便翻翻。”他淡淡道,目光却落在她执书的手指上,纤细白皙,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,透着淡淡的粉色。
  “兵书一道,常翻常新,便将新的批注写上去,魏相对兵法感兴趣,我可以教你。”
  李左车在屋外廊下看着漫天风雪,听着韩信的话语,他一边鄙视韩信的恋爱脑,一边鄙视他的情商。
  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魏相谈花谈雪,他神tm教人兵法,活该单身一辈子。
  其实韩信这些年无妻儿主要是,人家觉得他活在长安,也很是危险,有彭越在前,大家不敢成为他的三族之一。
  而韩信也对那个没有魏相的梦耿耿于怀,他死在长乐钟室,夷三族。
  这就导致了他位高,却无人敢沾惹,有反心的都被刘邦弄死了,剩下的,哪怕有想法,也得看眼睛长头顶的韩信看不看得上他,这才是致命问题。
  韩信很强,但同时他又是个极度慕强的人,看他在项羽那儿待了三年,受了三年的冷眼,依旧坚持不懈的献计,就知道了,让他为之效命,不光得有权,还得足够强,能让他看上。
  项羽个人实力很强,刘邦综合实力很强,所以韩信只在楚营与汉营待过,又对刘邦虽死不易。
  由于萧何是那个伯乐,所以生死由他。
  韩信肯当一个将军,或者肯当一个王,而不是自己当老大,是因为他就是耳根子软,过于自信又过于自卑,还慕强甘为臣子,导致依赖性很重。
  同时因为耳根子软,容易被人忽悠,他当臣子又显得三心二意,因为他实在太强,强到让别人有错觉,有他肯定能成事,所以造反纷纷摇他。
  野心家又希望他自立,他被说动了,开始行动,做决定的时候想想又不太对,迟迟做不了绝断。
  他在战场之外就是一个糊涂人。
  而魏倩的强,让他觉得势均力敌,他们一文一武,将相两和,难道不是千古佳话吗?
  所以他对魏倩过于关注,被拒绝又不敢再去,因为他的自尊心很强,他可以一直暧昧,但他听不得拒绝的话,那会让他非常内耗,求之不得,寤寐思服,辗转反侧。
  魏倩听了他的话,笑了笑,“我记得前一阵子,将军对萧相说,我拿了虎符,是误人子弟,耽误将士——”
  然后韩信的情商就断层了,“这是实话,魏相治国理政无人可比,但兵法实在半桶水,有半桶水还是因为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打法,还是比常人强些。”
  魏倩笑僵在脸上,门外的李左车也翻了个白眼,他再说一遍,活该单身!
  魏倩很快收拾好表情管理,“不知将军,欲如何将我兵法?”
  “这很容易。”韩信话音一落,厅内霎时静得能听见炭火噼啪迸溅的声音。
  “魏相看看这沙盘。”便见韩信往沙盘模拟上走,用树枝往沙盘一划。“此为渭水。”又划一道,“此乃骊山。”
  魏倩挑眉,拔下鬓边玉簪往渭水南岸一插,“我屯兵于此。”
  “错。这你就没了。”韩信突然握住她执簪的手,魏倩的衣物常年熏香,身上亦有香膏,他顿了顿,并未放开她。“半渡而击之策需占北岸高地。”
  他掌心温度握着她的手,教她地形,“就像这样——”
  玉簪尖端在沙上划出凌厉弧线,恰似当年他破赵的背水阵。
  魏倩忽然翻腕挣脱,反将簪子刺向骊山,“若我偏要声东击西呢?”
  韩信盯着沙盘上歪斜的簪子,职业病瞬间发作,“骑兵岂能翻越山脊?辎重——”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窗外雪落无声,李左车绝望地捂住眼睛——这傻子居然真的开始逐条批驳:
  粮道布置违反《孙子兵法九地》第十一条
  疑兵分队数目犯《六韬犬韬》大忌
  连斥候轮换时辰都算错三刻
  ——
  其实魏倩并没有李左车想的那般尴尬,她其实很是兴奋,这可兵仙耶,兵仙教她地形,教她排兵布阵。
  后来还是李左车敲门进来说到饭点了,韩信才停止了兵法教学。
  但带兵打仗,这玩意靠天赋,如果光靠兵书能学会的话,那么世家子弟,贵族子弟,一定是最会打仗的,但并不是,他们是最会纸上谈兵的,真打起来就无了。
  尤其是在古代,通讯设备基本为零,一个将军,指挥十万以上的兵力,还能打出胜利,一直爆兵,都是统帅级别。
  这种能力,并不是学几天就会的,比如三国的战场,基本都是以少胜多的,曹操一到大型战场,数十万人,就指挥不动了。
  韩信做为统帅的能力,是很少有人可以比肩的,大汉几百年,可能只有一个卫青能比一二。
  魏倩看着韩信,他在自己擅长的领域,属于绝对的强者,这种魅力是很吸引人的,比她一开始想的需要化解尴尬,才能好好相处,实在顺利很多。
  “将军于兵法一道,难逢对手,今日教倩实在辛苦了。幸而倩带了美酒,君侯又有美食,晚来天欲雪,能饮一杯无?”
  第124章
  李左车这一声饭点喊得恰到好处,韩信这才从沙盘上收回目光,看着烛火摇晃,恍然惊觉窗外已是暮色沉沉,细雪簌簌。
  他抬眸看向魏倩,见她唇角含笑,眼底映着未散的兴奋,像是雪夜里亮起的星子,熠熠生辉。
  ——她竟是真的在认真学。
  韩信心头微动,喉结滚了滚,嗓音不自觉地放轻,“魏相……不嫌枯燥便好。”
  魏倩轻笑,指尖点了点沙盘上尚未讲完的阵型,“枯燥?将军讲得这般精彩,我倒嫌时辰太短。”
  李左车在一旁听得直摇头——这俩人,一个敢教,一个敢学,倒是绝配。
  膳房很快布好酒菜,炭火煨着的羊肉羹热气腾腾,配着几样时令小菜,虽不奢华,却极合胃口。
  “我带了美酒,将军品品。”
  魏倩执壶,亲自为韩信斟了一杯酒,琥珀色的酒液在瓷杯中轻晃,映着烛火,像是融了一汪碎金。
  “将军方才讲半渡而击,我尚有一问。”她举杯,眸中带着狡黠,“若敌将
  狡猾,偏不渡河,又当如何?”
  韩信接过酒杯,指尖不经意擦过她的指尖,带起一丝微妙的战栗。他仰头饮尽,喉结滚动,而后轻笑,“那便诱他渡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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